《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》发布
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发布《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》及其配套评估指标体系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《办法》主要修改内容包括:一是完善示范区创建目标、任务。二是优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。三是明确示范区创建职责分工。
配套评估指标体系主要修改内容包括:一是精简评估指标。二是优化评估指标。三是调高评估合格标准。
市场监管总局将以《办法》的修订出台为契机,将示范区创建融入服务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、促进数实融合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大局中统筹谋划,围绕“创环境、促发展,强监管、优服务”创建目标,提升示范区创建活动质效,推动形成更加规范、更具活力、更重创新的网络市场发展新格局。
《办法》主要修改内容包括:一是完善示范区创建目标、任务。二是优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。三是明确示范区创建职责分工。
配套评估指标体系主要修改内容包括:一是精简评估指标。二是优化评估指标。三是调高评估合格标准。
市场监管总局将以《办法》的修订出台为契机,将示范区创建融入服务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、促进数实融合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大局中统筹谋划,围绕“创环境、促发展,强监管、优服务”创建目标,提升示范区创建活动质效,推动形成更加规范、更具活力、更重创新的网络市场发展新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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